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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仕強

上篇文章《611是好事,是勝利》刊出後,收到了很多讀者來信。有叫好的,罵娘的,也有內部員工和國外知情人士提供重要線索,可見人心不死,在此一併謝過。我的電子信箱egmont_toronto@yahoo.ca,請大家繼續爆料,討回九千億,消滅貧富差距,再造台灣競爭力。

七月初,《今週刊》705期許小晶專文「蔡鎮宇賣股七百億元,與蔡宏圖徹底分家內幕」。拜讀之後,不禁想起一樁新聞公案。

前年九月底,特偵組大動作搜索國泰世華松仁路總行,追查吳淑珍保管室洗錢罪證。當時聯合報報導,檢方同時搜查了蔡鎮宇的住所,後來蔡鎮宇發律師函抗議,聯合報撤回報導,並向蔡鎮宇道歉。

《今週刊》原文﹕「最慢今年底、明年初,國泰三太子蔡鎮宇將選妥黃道吉時搬家,離開台北市松仁路六號,國泰世華銀行總部頂樓的住處,住進安和路的自建豪宅;從那一刻起,他的心愛超跑、畢卡索、印象派等名畫在內的藝術收藏、撞球台,都將隨主人搬離這座連建築藍圖由他親手敲定的辦公室與住家。」

我等了100多天,沒聽說《今週刊》挨告,可見聯合報是冤枉了。

聯合報公道正派,是負責任的大報,絕不會無的放矢。爆料者可想而知,不是檢調內部,就是國泰員工。出於媒體保護消息來源的天職,不可能公開證人,與蔡鎮宇對簿公堂。對方也吃定了這一點,先告先贏,輿論導向佔了上風。

金管會4月27日處份公告﹕「一、李明賢陳述,因知道有銀行在2007年5月17日,因客戶資料外洩案遭金管會懲處。他就以國泰世華銀行副董事長職權,於未取得董事會的授權,以個別董事的身分,逾越董事會與經理部門權責劃分原則,自行指示行員交付特定客戶承租保管室的相關文件,包含租約、客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印鑑卡等資料,並由李明賢自行保管,並放置在銀行的總行首長差旅住宿使用的非營業用辦公場所。」

「銀行的總行首長」所指何人,是不是蔡鎮宇﹖「差旅住宿使用的非營業用辦公場所」是不是(連建築藍圖由他親手敲定的辦公室與住家)的意思﹖兩相對照,金管會說不清楚的,《今週刊》一語道破。

細讀許小晶的文章,我們可以發現,全篇主旨強調兄弟分家,積怨爆發,以此合理化蔡鎮宇賣股725億的舉動。我倒認為「國泰再見,哥哥再見」是唱黑白臉,脫產落跑的假動作。這種文章請功都來不及了,怎麼可能被告﹖

我們先來看蔡家怎麼說﹕「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因偵辦前第一家庭涉嫌洗錢案,而於97-9-25上午前來本行營業部要求本行提供調查之協助,全部過程本行均全力配合,而經查核後並未發現有應扣押之物,乃出具『無應扣押之物證明書』予本行,足證並無如傳言指稱國泰金控蔡鎮宇先生承租保管箱供前第一家庭成員使用等情事,若有媒體未經查證即編纂指控國泰金控,國泰金控蔡鎮宇先生住所及辦公室遭搜索等情節,本行對此等不實報導,保留一切追訴權。」《國泰世華銀行新聞稿》(2008.9.25)

我們再來看金管會的處份公告﹕「二、國泰世華銀行自2003年7月28日迄2007年9月7日未就文卷表冊的銷毀程序訂定相關規定,直到2007年9月7日才增訂。但國泰世華銀在2008年度辦理相關文件的銷毀時,仍未依國泰世華銀行文卷表冊的銷毀程序辦理,不利銀行健全經營。」(2010.4.27)

由此可見,吳淑珍的開戶資料和提存紀錄早就燒掉了,怎麼會有「應扣押之物」﹖何況在司法實務上,文書資料拍照存證即可,「無應扣押之物證明書」除了唬弄媒體,誤導輿論之外,並不能說明什麼。退一萬步,就算《國泰世華銀行新聞稿》是真的,檢調沒有搜索頂樓蔡公館,那當然找不到「應扣押之物」啊,因為李明賢自己都承認放在什麼地方了嘛。

台灣人很善良,但是並不愚蠢。三份文件一對照,蔡鎮宇在法庭上的賣力演出,恐怕經不起推敲,矛盾百出,只得破功。要怪只能怪下面人沒用腦子,功夫不到家,前言不對後語,陷大老板於不義。

聯合報受委屈了。蔡鎮宇不要躲在「好友」錢復的後面,自己出來說清楚,講明白,還人家一個公道。

2006年6月8日,邱毅揭發國泰世華保管箱,吳淑珍忙著找人搬錢。11月10日又爆料,陳致中有一本「漢語拼音」護照,有護照就可能有相應的帳戶或保管箱,「漢語拼音」令人聯想到國際反洗錢尚待努力的香港。我合理懷疑,國泰世華這攤一見光,某人充當「運輸大隊長」,利用機場的國安通道,把最值錢的珠寶鑽石,緊急轉移出境﹗

《工商時報》彭禎伶記者說了大實話,原來《今週刊》的「兄弟分家」只是策略,兄弟「各自登山」的目的,是要在「山頂會合」。如果蔡宏圖、蔡鎮宇兄弟如此,那麼25年前﹐經過「十信案」洗禮的蔡家上一代,分家是不是也出自相同的考慮﹖陳水扁「老同學」的某位長輩,有沒有在香港還是哪裡,也併購了一間銀行呢﹖

大家還記得,葉盛茂的起訴書中提到,陳致中曾經以署名Evelin Perkins的電子信箱,通知美林銀行轉移千萬美元。邱毅說,在國外處理銀行帳戶、進行轉帳、資金往來,不可能是假名,應該追查陳致中是否以「Evelin Perkins」為名,擁有其他國家的護照。邱毅別鬧了,Evelin(Evelyn)是女子名,絕不可能是陳致中本人。理財專員受到所在國的法律規範,登記在案,不難查出身份,唯一的可能就是外籍「人頭」。

現在事情已經很清楚,陳致中很可能在香港某銀行,以其他人頭的名義,聯名開設保管箱,自己有提存權,可以由本人或其指定代理人進行活動。「漢語拼音」護照是為了誤導辦案人員,以為此君是大陸籍人士而放他一馬。

《611是好事,是勝利》一出來,7月14日,有三條新聞,很引人注目。首先,美國人坐不住了,司法部不等三審定讞,直接提起訴訟,沒收扁家在美房產。無獨有偶,台灣法務部重啟「正己專案」,針對收賄、關說、瀆職的司法人員進行清洗,民進黨時代司法尋租、迫害政敵、掩護財團不當得利的黑幕即將掀開。同時,大陸「中國工商銀行」放棄國泰人壽,轉向收購上海金盛人壽股權,國泰金控高層表示無法評論。

最近中美兩國,為了人民幣匯率問題,鬧得不可開交。出動航空母艦,量化寬鬆,貶值大戰,什麼招數都用上了。這些方法牽連太大,傷及無辜,並不十分可取。其實辦法很簡單,香港是中國領土,人民幣再不大幅升值,美國完全可以把香港列入國際防制洗錢的首要目標,堵住大陸貪官資金外逃的路子,證據不是別的,就是挺扁財團在香港進行的洗錢活動。

●「611是好事,是勝利!」網址為http://www.nownews.com/2010/07/01/142-2621074.htm與http://gb.nownews.com:6060/2010/07/02/138-26214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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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仕強,博,目前定居加拿大,於多倫多某大學任教。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來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11/05/301-26614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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